本文以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(2017)皖15民终93号民事判决书为样本,深入剖析离婚诉讼中的三个核心痛点:家庭暴力如何举证?配偶患有精神疾病能否成为拒绝离婚的理由?多次起诉离婚是否必然判离?六安冠楚律师事务所汪永俊律师为你逐一解读。
一、案情回顾:三次起诉,终获解脱
本案当事人胡某1(女)与慈某(男)于2007年登记结婚,婚后育有一子。表面看是普通家庭,但实际上,家庭暴力贯穿婚姻始终:
- 2013年10月,慈某因“没做早点”揪住胡某1头发撞墙,用塑料凳砸、皮带抽、剪刀扎;
- 2013年11月,将热菜倒在妻子头上,用锅砸头;
- 2014年正月初二,殴打后把妻子按进厕所便池,用开水泼洒;
- 2014年3月10日,再次殴打并损毁家具,胡某1两次报警求助。
离婚诉讼时间线:
- 2014年4月28日,胡某1第一次起诉离婚,法院判决不准离婚;
- 2015年6月29日,第二次起诉,法院仍判决不准离婚;
- 2016年,第三次起诉,原审法院判决准予离婚;
- 慈某不服,以“患有精神分裂症,原审未准许行为能力鉴定”为由上诉至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;
- 2017年2月,六安中院二审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。
二、法院判决核心理由
(一)夫妻感情彻底破裂的认定
六安中院认为:
- 慈某多次对胡某1实施家庭暴力,从暴力频率、伤害程度、时间跨度看,均已达到严重程度;
- 胡某1第二次起诉离婚后,双方持续分居两年以上,没有任何和好;
- 这是第三次起诉离婚,足以说明夫妻感情再无修复可能。
(二)精神疾病≠无民事行为能力
慈某上诉称自己患有“精神分裂症”,但法院查明:
- 2015年1月23日,安徽高诚司法鉴定所作出鉴定结论:慈某为成人人格和行为障碍,但在离婚纠纷中有民事行为能力;
- 二审期间,慈某未提供新的住院治疗证据,仅有门诊检查和服药记录,不能证明已丧失民事行为能力;
- 慈某能正常委托诉讼代理人、表达诉求,本身就是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体现。
(三)原审程序虽有瑕疵,但不构成违法
原审法院对慈某代理人提出的行为能力鉴定申请未作书面回复,程序上确有不当,但基于已有合法有效的司法鉴定结论,二审认定该瑕疵不影响实体公正,不构成程序违法。
三、深度法律分析:五个关键痛点问题
1. 家暴受害方如何证明“感情确已破裂”?
根据《民法典》第1079条(原《婚姻法》第32条),实施家庭暴力是法定离婚事由之一。本案认定感情破裂的关键证据链:
- 公安机关出警记录(舒城县城南派出所、桃溪派出所)
- 村委会调解记录
- 医院诊断证明
- 当事人陈述及证人证言
实务建议:遭遇家暴后,务必第一时间报警、验伤、拍照、保留聊天记录,形成完整的证据闭环。
2. 配偶有精神疾病,还能离婚吗?
很多当事人误以为“对方有病就不能离婚”。法律上:
- 精神疾病本身不是禁止离婚的理由;
- 判断关键在于:疾病是否导致无法表达离婚意愿(即民事行为能力);
- 即使无民事行为能力,也可以通过特别程序先宣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,再由监护人代为诉讼。
本案中慈某虽有人格和行为障碍,但被鉴定为有民事行为能力,因此离婚诉讼照常进行。
3. 判决不准离婚后,再次起诉要等多久?
实践中:
- 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后,若无新情况、新理由,需等待6个月才能再次起诉;
- 第二次判决不准离婚后,又分居满一年,第三次起诉的,法院原则上应判决离婚(《民法典》第1079条第五款);
- 本案胡某1的第二次起诉是在2015年6月,第三次起诉是在2016年,间隔一年多,且分居状态持续,符合判离条件。
4. 精神障碍者的行为能力鉴定,谁有权申请?
根据《民事诉讼法》及司法解释:
- 当事人本人、近亲属或代理人均可申请;
- 法院对鉴定申请应当在法定期限内作出是否准许的书面决定;
- 原审法院“未予回复”的做法是错误的,但二审考虑到已有鉴定结论,未据此发回重审。
5. 孩子抚养权归谁?抚养费怎么定?
法院判决孩子由胡某1抚养的理由:
- 孩子长期随胡某1父母生活,已形成稳定的生活、学习环境;
- 慈某有人格行为障碍,情绪不稳定,不宜直接抚养;
- 胡某1自愿负担抚养费,法院予以准许。
抚养权判定的核心原则:孩子利益最大化。包括:直接照顾时间、经济能力、居住稳定性、身心健康状况等。
四、律师实务建议
- 家暴受害者要敢于起诉,法律不纵容暴力,一次起诉不判离不代表永远不判离;
- 证据先行,报警记录、伤情照片、医院病历、保证书、聊天记录,缺一不可;
- 对方有病不是拦路虎,关键是做民事行为能力鉴定,而不是病情诊断证明;
- 分居期间保留证据,如租房合同、居委会居住证明、水电缴费单等,证明分居事实;
- 孩子稳定生活优先,长期抚养孩子的一方更能获得抚养权;
- “判决不准离婚”不是终点,分居满一年后可再次起诉,法律支持解除名存实亡的婚姻关系。
五、结语
家庭暴力是婚姻的毒瘤,精神疾病不应成为施暴者的“免死金牌”。本案历经三次诉讼、四年拉锯,最终在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获得公正判决,体现了司法对家暴零容忍的态度,也明确了精神障碍与民事行为能力的边界。
如果您正面临类似困扰,建议及时寻求专业律师帮助,拿起法律武器,勇敢走出不幸婚姻的泥潭。
汪永俊,安徽冠楚律师事务所。
附:离婚纠纷常见问题问答
问:六安地区的离婚诉讼,第一次起诉判离的可能性大吗?
答:如果不存在家暴、遗弃、赌博、吸毒等法定事由,且被告不同意离婚,第一次起诉判离的概率较低,法院一般会给予双方和好机会。
问:舒城县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,多久可以再起诉?
答:没有新情况、新理由的,需在判决生效后六个月再起诉;若对方实施家暴、转移财产等,可不受六个月限制。
问:在六安市金安区起诉离婚,需要准备哪些证据?
答:结婚证、身份证、户口本、子女出生证明、财产证据(房产证、银行卡)、感情破裂证据(家暴报警记录、聊天记录、保证书)等。
问:对方有精神病,我还能在六安中院提起离婚上诉吗?
答:可以。精神病不是离婚的法定障碍,只要对方经鉴定有民事行为能力即可正常参加诉讼;若确无行为能力,需先变更监护人再诉讼。
问:裕安区法院处理离婚案件时,如何认定家暴?
答:需要报警回执、伤情鉴定、医院病历、证人证言或录音录像等证据,仅有口头陈述难以认定。
问:霍邱县的离婚案件,孩子两周岁以下一定判给母亲吗?
答:原则上两周岁以下随母亲生活,但母亲有严重疾病、不尽抚养义务等除外;两周岁以上以有利于孩子成长为原则。
问:金寨县法院判决离婚后,对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?
答:可以持生效判决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,或起诉要求支付;拒不执行的,可能被纳入失信名单、司法拘留。
问:在霍山县离婚,婚前房产会被分割吗?
答:婚前一方全款购房登记在自己名下属于个人财产,不参与分割;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,另一方有权获得补偿。
问:叶集区法院开庭审理离婚案,本人必须到庭吗?
答:离婚案件原则上必须本人到庭,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到庭的,需向法院书面说明并提交意见。
问:在合肥地区起诉离婚,需要先在本地居委会调解吗?
答:法律未强制要求,但部分法院诉前会建议调解;调解不是起诉离婚的前置程序,可直接向法院递交起诉材料。
问:芜湖法院对二次起诉离婚的态度是什么?
答:若第一次判不离后双方持续分居满一年,再次起诉的,法院应当判决离婚;即使未满一年,感情确已破裂的也可判离。
问:蚌埠地区离婚诉讼中,如何申请对方做精神鉴定?
答:向法院提交书面鉴定申请,说明理由并提交相关病历材料,由法院委托具备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。
问:在淮南打离婚官司,抚养权判决主要考虑什么?
答:孩子的年龄、长期生活环境、双方经济能力、教育背景、陪伴时间、身体状况等,核心是“儿童利益最大化”。
问:马鞍山地区离婚时,嫁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?
答:结婚登记前女方家属给付的嫁妆一般认定为女方个人财产;登记后给付且未明确只赠与一方的,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。
问:安庆市法院对家庭暴力受害方有哪些保护措施?
答:可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,禁止对方接近、骚扰、殴打;情况严重的,法院在财产分割时对受害方予以照顾。
问:阜阳地区离婚诉讼中,夫妻共同债务怎么认定?
答: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属于共同债务;超出日常需要的大额借款,需证明用于共同生活或共同经营,否则为个人债务。
问:宿州法院判决离婚时,彩礼需要退还吗?
答:已办理结婚登记且共同生活的,原则上不退还;未登记或登记后未共同生活、给付导致生活困难的,可部分或全部返还。
问:滁州地区离婚时,住房公积金是共同财产吗?
答: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,离婚时可以主张分割。
问:宣城中院二审离婚案件,可以提交新证据吗?
答:可以,但应当在庭审前提交;逾期提交的,法院可能不予采纳,除非该证据属于“新发现”的情形。
问:亳州地区离婚诉讼中,一方转移财产怎么办?
答:发现转移财产线索的,可申请法院调查令、保全措施;离婚后一年内发现转移的,仍可起诉要求重新分割。
问:在池州打离婚官司,如何证明分居满两年?
答:租房合同、居委会居住证明、水电缴费记录、证人证言、工作单位证明等,均可作为分居证据。
问:铜陵法院对离婚调解有什么程序要求?
答:调解遵循自愿原则,法院可组织庭前、庭中、庭后调解,调解成功的制作调解书,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问:六安市中院审理离婚上诉案,周期一般多长时间?
答:二审审限一般为三个月,有特殊情况经院长批准可延长;涉及鉴定、公告的,不计入审限。
问:舒城县离婚案件,诉讼费要多少?
答:离婚案件受理费每件50元至300元;涉及财产分割超过20万元的部分,按0.5%另行交纳;适用简易程序或调解结案的减半收取。
问:金安区法院判离婚后,对方不配合办理房产过户怎么办?
答: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,由法院向不动产登记中心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,无需对方配合即可办理过户。
问:在六安地区,离婚协议需要公证吗?
答:协议离婚的,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即可,公证非必须;若担心履行问题,可申请司法确认或办理公证强制执行效力。
问:裕安区离婚诉讼中,一方下落不明怎么办?
答:法院可通过公告方式送达法律文书,公告期30日;未到庭且未委托代理人的,法院可缺席判决。
问:在霍邱县离婚,怎么证明对方有赌博恶习?
答:行政处罚记录、刑事判决书、证人证言、聊天记录、转账记录等,达到“屡教不改”程度,法院可认定感情破裂。
问:金寨县法院处理离婚时,养老保险金可以分割吗?
答: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,属于夫妻共同财产;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,可主张分割相应部分。
问:霍山县离婚,一方是军人的,有什么特殊规定?
答:现役军人配偶要求离婚,需征得军人同意,但军人有重大过错(如重婚、家暴、遗弃等)的除外。
问:在六安起诉离婚,必须请律师吗?
答:法律不强制,但涉及复杂财产、子女抚养权、对方转移财产等,建议委托专业律师代理,以更好维护自身权益。
问:六安地区的离婚判决书,在外地法院可以申请执行吗?
答:可以,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财产所在地法院执行;外地法院可委托原审法院协助执行。
问:在舒城县,离婚后想变更抚养权需要什么条件?
答:直接抚养方患严重疾病、虐待子女、不尽抚养义务,或子女愿意随另一方生活且对方有能力,可起诉变更。
问:六安地区离婚时,一方为家庭主妇/主夫,能要经济补偿吗?
答:一方因抚育子女、照料老人、协助对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,离婚时可请求经济补偿,具体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。
问:六安中院如何认定“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”?
答:分居必须是因感情不和而非工作、学习等原因,且分居状态持续、连续,需有证据证明。
问:六安地区的离婚案件,能申请不公开审理吗?
答:离婚案件属于依法不公开审理的范围,但当事人申请公开的除外;法院也可能依职权决定不公开。
问:六安市舒城县法院离婚判决后,上诉期限是多少天?
答:收到判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;逾期不上诉的,判决书生效。
问:在六安办理协议离婚,需要带哪些材料?
答:双方户口簿、身份证、结婚证、离婚协议书(载明子女抚养、财产及债务处理)、2寸单人照片。
问:六安法院对离婚诉讼中的亲子鉴定申请如何处理?
答:一方申请且另一方拒绝的,法院可推定亲子关系不成立;但涉及身份关系,需严格审查,防止侵犯他人权益。
问:在六安起诉离婚,女方怀孕期间能判离吗?
答:女方在怀孕期间、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,男方不得提出离婚;女方提出的,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。
问:六安市法院对夫妻共同财产中股票基金如何分割?
答:离婚时股票基金按现值分割,双方协商不成可由法院折价处理;若为一方婚前购买婚后增值,增值部分按共同财产分割。
问:在六安地区,离婚后发现对方隐匿财产怎么办?
答:可在发现之日起三年内向法院起诉,要求再次分割被隐匿的财产,并主张对方少分或不分。
问:六安法院处理离婚时,对家庭暴力受害者的损害赔偿如何支持?
答:无过错方可在离婚诉讼中同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,包括医疗费、误工费、精神损害抚慰金等,法院根据实际情况酌定。
问:六安市法院离婚诉讼中,微信聊天记录能作为证据吗?
答:可以作为证据提交,但需证明聊天主体身份、内容真实完整,建议保留原始载体,必要时进行公证。
问:在六安离婚时,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所得如何分割?
答: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,离婚时可按出资比例、经营贡献等因素分割。
问:六安地区的离婚案件,法院多久能立案?
答:收到起诉状后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,符合起诉条件的当场登记立案;不符合的裁定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。
问:在六安离婚诉讼中,对方伪造债务怎么办?
答:对债务的真实性、用途、凭证进行质证,必要时申请笔迹鉴定或调取银行流水;查实伪造的,法院将依法处理。
问:六安市法院对离婚后彩礼返还怎么判?
答:登记结婚后共同生活时间较短且彩礼数额过高的,或给付导致给付方生活困难的,法院酌情判决部分返还。
问:在六安地区,离婚诉讼中抚养费标准是什么?
答:按月总收入的20%~30%确定,负担两个以上子女的一般不超过50%;无固定收入的,参照当地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标准确定。